朱新蓉:以疫情防控成效检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0-03-03浏览次数:420

【科研战“疫”(三十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是指党和国家管理国家事务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军事和党建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制度,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安排。国家治理能力就是运用国家制度安排对社会事务有效管理的能力,通常治理能力强弱与否,既体现在日常的社会运转之中,也体现于国家和社会发展面临重大挑战之时,特别是应对各类突发重大事件的成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把疫情防控当作一次治理能力的大考验,经过各方努力,防控工作开展愈趋有序,防控措施推进愈加迅速,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在防控工作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后,一方面,要抓住疫情防控不放松,另方面,又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动摇,始终把疫情防控成效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机结合,实现治理能力建设和经济稳健发展双赢。
  当前,疫情防控已进入决战期,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两个时间窗口同时开启,战“疫”的复杂性、严峻程度都超乎寻常,统筹推进是顶层决策和谋略。首先,疫情防控成效检验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能力,以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布局疫情防控为标志,既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部署,又要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具体工作。与此同时,疫情防控成效检验保障分类有序复工能力,以金融、财政、税务、社保等一揽子政策优化配置为标志,绝不搞大水漫灌式、更不会一“扶”到底,而是更加注重分层施策,精准落子。以上海为例,主要是发挥长三角协同机制功能,原材料上实行协作供应,各种物质上加快过关;维持产业链总体稳定;利用“健康码”等方式为达到防疫要求的跨区人员提供便捷有效的健康保障措施,实现安全通勤;解决企业资金紧缺问题,对重要物资的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大的企业,配合技改专项、财政补偿、应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倾斜政策。支持各类企业尽快复工恢复产能,平稳渡过此次难关,成为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坚实基础。
  最好的创新往往源于困境和挑战,所有危机都是绝佳的制度变革契机。这次疫情也已反应了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治理体系的不尽完善、治理能力有限的问题凸现。针对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困惑,进一步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对急、难、险、重大事件等方面的处置能力,着力点在于如何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之际,全国上下总动员,坚定必胜信念、保持高昂的斗志,以顽强的拼搏的精神直面两场关键的硬仗,向党和人民交上疫情防控到位、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时代特征的治理能力现代化合格答卷。

(朱新蓉教授 博导 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主任)